供销合作社是农村经济组织的主体和引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主要力量,始终以服务“三农”为办社宗旨。负责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改革,管理运营本级社社有资产;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烟花爆竹和再生资源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负责管理棉花、化肥、农药、救灾物资的储备工作;负责全县食盐及工业用盐的市场管理和盐政执法工作,做好全县的食盐专营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